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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莘县司法局
征集时间:2026-02-09~2026-02-14
- 公告内容
- 草案内容
- 草案解读
- 决策依据
- 结果反馈
- 我要发表意见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县启动了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广泛征集,拟确定6件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列入事项有异议,请提出修改或删除建议。如提出新增事项建议,请一并提交事项规范名称、建议承办单位、制定依据、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
(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xsfjyangpeng@l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莘县司法局法治调研和备案审查股(莘县伊园街135号,邮编:252400),信封上请注明“决策目录”字样。
(三)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右侧“我要发表意见”可在线提交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0635—7390610
莘县司法局
2026年2月9日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名 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莘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局 | 2026.3 |
2 | 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6.5 |
3 | 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6.5 |
4 | 莘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县水利局 | 2026.10 |
5 | 莘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6.10 |
6 | 莘县“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 县妇女联合会 | 2026.11 |
一、起草背景
规范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重大行政决策往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聚焦医疗、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安全、生态环保、妇女儿童发展等县域重点领域,明确2026年关键发展任务,保障决策落地见效,结合莘县实际,特制定《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以下简称“本目录”)。
二、起草文件的相关政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莘政发〔2022〕17号)
三、主要内容
本目录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决策事项范围。共收录6项决策事项,涵盖6大重点领域,包括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十五五”规划纲要、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是责任与时限。明确了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妇联为事项承办单位,设定2026年全年分阶段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法定程序要求。所有事项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草案不得提交审议。
解读机构:莘县司法局
解读人:杨鹏
联系方式:0635-7390610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莘政发〔2022〕17号)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莘县司法局就《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6年2月14日,未收到意见反馈。
莘县司法局
2026年2月24日
《莘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