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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时间:2025-05-22 1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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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司法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单位:莘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5-22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莘县司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期限

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获得窗口帮助的权利;同时有提供所需材料的义务;

当事人不认同业务受理决定可以提出听证、并有陈述和申辩权。

八、救济渠道

申请人可以向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莘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莘县司法局人民;

投诉电话:0635-7390602;

信函投诉:莘县伊园街135号司法局。

十、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635-7390602;

办公地址:莘县司法局;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635-73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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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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