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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时间:2024-06-03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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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38413/2024-13265010
名称: 莘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发布单位:莘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6-03

一、执法机构

执法主体名称:莘县审计局

执法机构设置:财政金融审计股、教科文卫与农业农村审计股、社会保障与企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科。

办公地址:莘县新华路140号

联系方式:0635-7322725

电子邮箱:sxsjj@lc.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等工作。

三、执法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四、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信息

具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信息,已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莘县)向社会公开。可通过链接:http://lcsxzwfw.sd.gov.cn/sx/icity/project/index查询详细信息。在界面左侧“按部门分类”处,选择点击莘县审计局,即可查看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信息。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莘县审计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5-7322725

信函投诉:莘县新华路140号

邮编:252400

邮件投诉:sxsjj@lc.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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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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