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鲁审发〔2020〕1号)和市审计局安排,莘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审计专班,立即着手开展工作。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县审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值守住宅小区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全县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使用和捐赠款物的收支余和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电话问询和数据备份,待到疫情缓解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计。经了解,莘县主要涉及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单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财政部门情况
(1)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聊财社〔2020〕13号)、《关于加强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聊财库〔2020〕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2号)等文件规定,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追加县级财政预算1595万元,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经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全面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确诊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上级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县级财政予以补助,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三是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补助。四是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县级财政予以补助。
(2)资金拨付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共拨付财政预算资金1250万元。其中:拨付县级定点医院(县医院)300万元,用于医疗应急救护设备购置;拨付传染病医院(莘亭)330万元,重点用于设备购置和房屋改造。拨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拨付卫健局120万元,用于指挥部应急物资保障供应。
2.民政部门情况
县民政部门主要依托县慈善总会对这次疫情款物的捐赠,自2010年1月30日—2月12日,莘县慈善总会共募集疫情防控捐款3577859.17元,募集物资4批。
(1)捐赠资金情况。2月3日中午12时前,募集疫情防控捐款798378.17元,其中定向捐款460699元,未定向或因银行未上班无法查询捐款备注原因无法确定是否定向的捐款337679.17元。定向捐赠中,定向捐赠武汉的15000元,由县慈善总会转入了省慈善总会账户,由省慈善总会代转武汉;定向到镇(街道)的捐款445699元,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70号通知关于“定向捐赠的款物,要严格遵照捐赠者的意愿,由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直接转交给捐赠者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的要求,由县慈善总会及时、直接转交给了相关镇(街道),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古城镇政府100000元、王奉镇政府50000元、大王寨政府7000元、莘亭街道办事处36000元、董杜庄镇政府51000元、大张家镇政府175000元、观城镇政府26699元。未定向的捐款337679.17元,遵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5号通知(《关于2月3日中午12时前慈善募集资金、物资分配使用的方案》)以及第4号通知《关于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活动的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拨付给河店镇政府105000元、东鲁街道办事处100000元、燕塔街道办事处130000元,余额2679.17元。
2月3日中午12时后,共接收疫情防控捐款2779481元。遵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第81号)第二条“省和各市(含所辖县市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2月3日中午12时起募集的疫情防控资金,每3天向省指定账户汇集一次,全部捐赠给湖北疫情地区”的要求以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33号通知的相关要求,莘县慈善总会于2月6日向市慈善总会指定账户汇集了967210元、2月10日汇集了309998元,其余捐款1502273.6元应于2月14日向市慈善总会指定账户汇集。
(2)捐赠物资情况。县慈善接收的物资捐赠共4批。一是莘县章邱眼睛捐赠的360瓶洗眼液,已全部转交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用于一线防控工作;二是山东阳平食品有限公司捐赠的1000袋(10kg装)胡辣汤粉及500箱小包装胡辣汤粉,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15号通知要求,分配到各镇(街道)、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中心敬老院等单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莘阳燃气有限公司捐赠的喷壶两箱(60个)、喷雾器5个、84消毒液四箱(120瓶)、酒精6桶(5公升装)、方便面40箱、牛奶25箱、八宝粥25箱、火腿肠40箱;四是莘县远方物流D速快递捐赠的方便面55箱、84消毒液两桶(25公升装)。莘阳燃气有限公司、莘县远方物流D速快递捐赠的喷壶、喷雾器、消毒液、酒精转交给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配使用,副食类捐赠物资由县慈善总会拟定了建议分配方案,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签批、指挥部盖章后,分配给了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及24小时坚守在城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岗位上的8支党员突击队。
3.卫健部门情况
莘县卫健局主要接受县财政和民政部门资金和款物,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进行拨付使用,除接受县财政局资金外,截至目前接受民政局转来酒精(5斤装)130桶、(2.5斤装)140桶;莘县牧原有限公司一次性外科口罩10000只、一次性防护服1000件、护目镜100只、医用防护服100件;山东守信农业发展集团84消毒原液5吨(50桶*100kg/桶);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N95口罩180只、一次性防护服5套。
莘县审计局继续坚定不移的执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认真对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监督,持续关注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为打胜疫情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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