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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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情
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监督管理 二级事项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公开内容(要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莘县水利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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