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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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情
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水资源调度 二级事项 调水工程信息
公开内容(要素) 本区域(流域)内调水工程引水量、调入水量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公开主体 莘县水利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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