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县水利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19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共新增或更新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6条、“河长制”工作1条、财政信息8条、业务动态6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0条、政务公开基础建设5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栏目设置上突出政策解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等情况,尽最大努力做到公布信息内容详尽,更新及时。根据政策和职责变化对已公开信息进行修正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2019年度主动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较好进展。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宽,需积极探索研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信息传播手段进行信息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在一些政策、制度、工程建设等方面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三是一些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科室责任,对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公示提出任务及时限要求。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公布信息数量、质量进行考核并公示。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结合集中学习、自学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打好基础。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分析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结合水利行业特点,研究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进一步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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