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也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莘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编写。
三、出台目的
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能够全面反映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意义重大。
四、重要内容
(一)本报告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公告公示、其他方面的内容。
(二)莘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发布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部门会议、执行和结果公财务信息、政务信息等信息等39条,2023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途径进行了答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关键词诠释
(一)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该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股室:办公室
咨询方式:0635-73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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