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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15 1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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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2-01-15

 

本报告由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九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莘县”(http://www.sds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莘县政府街3号 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252400 ;电话:0635-7321658(传真);电子邮箱:sxzfbgs123@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我县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2011年,全县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经研究,调整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县、乡、部门三级联动的公开网络。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在实施和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形成了以《莘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主体,相关配套制度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以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莘县政务公开信息服务体系,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1年度,全县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19条。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中国·莘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dsx.gov.cn/),公众通过“中国·莘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国·莘县” 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 2万人次。截至201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533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目录25条,机构职能类10条,政策法规类130条,规划计划类17条,业务工作类320条,统计数据类24条,其他类信息491条。

    2、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档案馆和图书馆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两馆”,公众可在两个查阅点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

    3、新闻媒体

    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都通过莘县电视台、莘县广播电台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2011年全县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0条。

    4、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渠道

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各单位的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职责等,方便群众知事办事。2011年全县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

(三)平台建设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对中国·莘县网进行全面改版,使之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共开设政务信息、信息公开、网上办事、阳光政务、乡镇快讯、部门动态、应急管理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专人负责,每日随时更新莘县新闻、乡镇信息、部门动态,定期更新维护人事信息、法规文件和网上办事,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等3000余条,目前该平台运转良好,受到公众一致好评。2、注重有效发挥县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介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扩大了政务公开的知晓面,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格式文本可以在莘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度,我县未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任何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主要原因是:

(一)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广、数量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多数能够通过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获取。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条例》赋予的信息查阅权知之甚少或心存疑虑,不愿意以提交查阅申请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三)少数公民维护自身合法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在生产、生活、工作中确需查阅政府信息,也不敢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资料。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到目前,莘县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莘县未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任何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因而没有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出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人员、机要人员联合进行发布前检查,审查通过后报宣传办主任,然后发布。特殊情况下需紧急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后发布。发布后24小时内由保密人员、机要人员进行审查。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工作队伍、人员培训及相关保障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一年来,主要抓好了几项改进工作。

一是深化了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促进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行重大方针、政策的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进一步丰富政府网站和其他公开平台的内容,增加政策分析内容。

三是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及时纳入评议范围;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他政府信息。

四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优化流程,各个环节人员密切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逐渐提高。

五是继续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陆续开展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鼓励和支持群众行使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规范化程序,做好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进行考核测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各种方式、针对各个层次的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无)

山东省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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