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莘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2年,莘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业务培训、拓宽信息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今年5月份,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层层落实统一,为塑造一支高效率、高服务质量的队伍,打下基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宽信息渠道,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我县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今年我县仍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一是加快网站改版更新,今年我县制定网站改版方案,完善信息公开系统,将信息公开专栏放置显眼位置,深化公开内容,改进依申请系统,为群众更加方便快捷提供申请服务。二是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创办的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公布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领导讲话和人事任免等,是县政府及其部门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载体,免费赠阅。三是加快电子查阅点建设,新购置电子触摸屏,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查阅点不断加强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四是制定查阅制度,印发纸质文本移送规范,确保信息查阅场所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规范运行机制
2012年,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专门成立信息中心,具体承载此项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我县还严格实行人员变动上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畅运行不脱节,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同时不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以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建设为基础,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通过对2012年各有关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11条,本年度新增153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包括政府政策、法规公文等)新增135条,占8.8%;机构概况类新增268条,占17.4%;业务类新增998条,占64.9%;其他新增21条,占1.4% 。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莘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公报
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创办的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公布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领导讲话和人事任免等,是县政府及其部门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载体,免费赠阅。
3、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档案馆和图书馆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两馆”,公众可在两个查阅点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
4、新闻媒体
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都通过莘县电视台、莘县广播电台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2012年全县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4条。
5、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渠道
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各单位的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职责等,方便群众知事办事。2012年全县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各机关机构职能和人事任免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县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等信息。
(三)平台建设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对中国·莘县网进行全面改版,使之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 2、新创办的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公布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领导讲话和人事任免等,是县政府及其部门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载体,免费赠阅。3、注重有效发挥县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介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扩大了政务公开的知晓面,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及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共接到4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完毕。在4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有2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有2件。2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属于“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准确给出答复。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是《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或未被申请部门掌握,则可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各相关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未产生相关费用,故无收费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同时,在接到相关通知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安排部署,2012年3月,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安排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自查,检查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清查情况和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县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加强。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内容有瑕疵等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提高,尤其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3、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够。目前仍然存在应公开公文空缺断档现象。主动公开时限要求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但有部分单位没有做到。
4、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增强有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避免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公报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新改版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加方便群众查询。
3、由近及远全面梳理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监察、法制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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