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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0 1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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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1-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聊政发〔2014〕20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大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及时调整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聊政发〔2014〕20号)等省市文件,深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县长热线7612345开通以来处理问题上万人次。在“中国莘县”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了《莘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莘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莘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文件要求,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在5月底、10月底分别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和2013年决算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加强“中国莘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升级改版,增加板块和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拓展了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加大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重,全面发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通过在线访谈、公众监督、7612345县长热线,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4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主要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需要再进一步探索研究,不断完善。

2015年,我们将以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五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信息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七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

                                                          莘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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