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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4 15: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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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1-2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莘县政府网(http://www.sdsx.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聊政机发〔2014〕8号)有关精神,我县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我县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县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为确保我县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县政府制定了《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1项制度,严格制度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我县今年将重点信息发布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中之重,着力抓好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旨在强化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预防和惩治腐败,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3年我县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收费,并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载入信息系统,并在网站上实时发布,使办事群众随时了解、查询和监督行政审批工作,方便其知晓自己所办事项的相关信息,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我县积极贯彻市政府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细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逐步扩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并积极推动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县开设了“住房保障”专栏,集中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政策、建设、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全面我县共发布此类信息24条。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莘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各类相关信息18条。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方面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另一方面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八)推进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按照省、是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土地征收前,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土地所在地张贴《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征地批文后,在征收土地所在地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并在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认真落实征地工作“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莘县教育信息网公布信息,传播我县教育信息,2013年,我县共公开教育业务磊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县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共计4件,已全部办结。未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3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县虽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1.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多、量大,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少,同时,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2.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明确了不予分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保密级别的信息仍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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