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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实验初级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时间:2023-09-17 0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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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实验初级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发布单位: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9-17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23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生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1.小学: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县户籍、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辖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务工人员:①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需提供每月缴纳凭证及单位工资证明);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根据我县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县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2023年我县实行租房学位控制,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家庭的子女在服务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安排同一家庭的子女在服务区初中就读。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2)经商人员:①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不动产证);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同时对实际经营与否及经营时间进行入户核实。

以上材料符合网上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一网通办”。户籍应在2023年3月1日前取得;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每月缴纳凭证及单位工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在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等证件取得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含)满6个月,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需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生办法

同一学段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2023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由学生家长在招生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及端口另行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只能到符合入学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小学一般采取在户籍地登记入学,与所就读的幼儿园无关,初中一般采取在户籍地登记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1.公办小学:

(1)镇街中心小学统筹管理本辖区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根据本镇(街道)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庄、河流等因素为辖区内每所公办小学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内的适龄户籍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免试入学就读。

(2)城区公办小学负责审核申请到本校就读的适龄生入学资格,各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范围,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按照政策首先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再按照入学材料分类的顺序进行录取。

2.公办初中:

(1)农村公办初中:一个镇有一处初中学校的,该初中面向本镇辖区内所有小学采取直升的方式招生;一个镇有两处初中的,按照原招生范围,采取“一对多、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其中莘县樱桃园镇中心初中招生范围:所属村庄,宁村、庄和村、姜庄、姚村、陶村、西赵海、东赵海、郭海、贾海、张铁炉、将军寨、谷北、谷东、谷南、侯楼、前吕楼、后吕楼、西高庄、东高庄、韩滩、西白滩、东白滩、王庄村、刘郎庄、姬楼、刘楼、马沟、青东、青后、青前、青西、马庄村、四合村等33个村;莘县樱桃园镇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所属村庄,岳亭、赵亭、付亭、王亭、南刘亭、北刘亭、海子、集上、百寨、张楼、前武、后武、裴海、田河、谷炉、东耿王、中耿王、西耿王、文村、东五口寺、西五口寺、薛屯、樱北、樱西、樱东等25个村。镇直单位的学生,在镇范围内经商或居住的镇外户籍的学生,以学生居住地离两处中学的距离为依据,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

古城镇原舍利寺乡所辖村庄户籍学生到古城镇舍利寺初级中学就读,原古城乡所辖村庄户籍学生到古城镇中心初级中学就读。

(2)城区公办初中:各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范围,实验初中、国棉学校、东鲁中学只招收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莘州初级中学、莘城中学、新城实验学校、莘亭路学校首先招收城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若有富余学位可招收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政策首先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再按照入学材料分类的顺序进行录取。

(3)凡是需要到其它公办初中异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资格审查由毕业小学所在中心小学校长、对口服务的初中校长先期共同审核其随迁条件,合格者填写《异地就读资格审核表》,两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接收学校不见此表不得接收,见此表后,也要再次审核资格。三方校长共同对审核结果负责。到教体局核验资格时,由流出地初中学校出具随迁学生统计表。

3.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被录取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需与录取学校签订承诺书,必须是由监护人在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所与子女长期居住,陪伴子女就读,不能让子女在小饭桌食宿,否则,学校有权利随时将学生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民办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入学、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审核后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方可进入录取程序。

1.民办小学:年检合格的民办小学方可招生。各民办小学负责本校的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按照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新生。

2.民办九年一贯制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接受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愿意进入本校初中部的学生的入学,不再对外招生。民办小学的毕业生若不愿再升入本校初中就读,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登记入学。

3.民办学校必须在我县招生政策出台后,将各自的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方可向社会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4.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对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含本校教职工子女、有学生安置协议的学校占地户子女)优先录取,但录取前要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应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已被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其它公办学校不得再行录取。对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如不收取学费则不占用招生计划指标。

三、招生工作程序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为政策宣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确定四个阶段。

(一)政策宣传阶段

1.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要将其中的重点部分,比如: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问题、公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学生异地入学的条件、民办学校随机派位的录取方法、九年一贯制小升初的政策和各类学校报名、审核、录取的方式方法等主要工作流程,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告知社会尤其是家有升(入)学需求的家庭,并随时做好解释工作,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保证所有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儿童正常入学,不产生新的辍学失学。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及县直小学要彻底摸清服务范围内所有应当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底数(含户籍生、随迁子女、无户籍适龄生),建立本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台账;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小学六年级学籍底数及本校服务区域内适龄生底数,建立本年本校招生对象台账,台账建立至当年招生工作结束期间,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变化情况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2.按照“谁主管招进,谁负责送出”的原则,所有中心小学、一般小学、幼儿园及其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适龄儿童入初中、小学就读的分校推荐工作,中心小学及含有幼儿园的独立小学要指定专人,指导每个生源单位的宣传、推荐等工作。各生源单位要通过会议、发放招生政策明白纸、家长网上报名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宣传上级招生意见,尤其是要帮助学生家长客观分析适龄生条件,理性选择入读学校,要让学生家长明白第一次选择的重要性,清楚招生系列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及时间节点,要抽调精干力量协助需要帮助的家长做好本校(园)的适龄生网上报名工作。

(二)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生家长报名工作的压力,莘县公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录取的方式。符合我县入学条件(请查看上面第一项“招生条件及范围”的入学材料审核类型及内容,证明材料齐全才可填报)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登记,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对网上报名操作程序不熟悉的家长,可以到报名平台查看报名操作流程或到毕业学校(园)咨询报名方法。

(三)材料审核阶段

1.材料审核分类

以下材料符合网上大数据核验条件的不再提供纸质手续。

2023年莘县中小学小一、初一招生材料审核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域内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正式购买合同书及有效票据)、监护人身份证。户籍上至少有1名及以上监护人。

第一类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监护人具有服务区内完全产权房;

第二批次:监护人具有服务区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批次:监护人有户籍有拆迁协议。

第二类: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内已经购置房产的非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适龄生户籍证明、房产证(或正式购买合同书及有效票据)。同时对实际入住与否进行入户核实。

第二类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已购置房产且能入住,同时具备经商或务工条件。

第二批次:已购置房产且能入住。

第三批次:已经购置房产暂未能入住,须同时提供租房证明。

第三类: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内其它情形的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适龄生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务工人员:

①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需提供每月缴纳凭证及单位工资证明);

②居住证或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2)经商人员:

①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不动产证);

②居住证或职能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同时对实际经营与否及经营时间进行入户核实。

第四类:无需随机派位,可以被民办学校直接录取的适龄生

需要提供:适龄生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教师子女:证明监护人为该校教职工的有效证明及公示材料。有学生安置协议的学校占地户子女:证明监护人为该校占地户的有效证明及公示材料。

2.报名信息审核

学校通过网上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

3.材料复核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核验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毕业学校(园)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到各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4.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四)招生录取阶段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农村公办学校按照划片范围进行录取;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照入学材料分类的顺序录取。

2.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按照规定方式进行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直接进行网上报名,按政策规定参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3.录取公示: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四、招生工作时间

全县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31日,共8天报名时间。7月24日零时起开通招生平台即可在网上进行报名,7月31日24时关闭报名功能,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其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流程请后续关注“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2023年秋季开学前,各招生学校将纸质录取学生名单,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五、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正常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制定各县直民办学校、各公办初中及城区内公办小学的招生计划。

2.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和应对入学高峰的形势需要,结合我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

六、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保障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就读。

(三)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各招生学校是学校招生工作的主体,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织,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招生组织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值班安排表要进行公示并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备案,招生期间学校安排好工作人员,负责每天的招生及对外宣传解释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阻止学生报名或咨询招生事宜。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开始前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

各中心小学要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按照本镇(街道)实际,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为每所小学划定招生范围,并监管每所小学的招生过程,负责辖区内所有小一新生的最终复核上报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保证所有符合本校招生条件儿童正常入学,由学校授权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对本人所审核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各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

2.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对于不按规定时间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擅自跨范围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不采取网上报名招生、虚假招生宣传、乱收费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咨询电话:基础教育股0635—7137723 ;

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股0635—7137705。

监督电话:纪检信访0635-7137728。

附件1.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2023年随迁子女异地入学资格审核表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2023年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学段

学校

固定电话

政策咨询1

政策咨询2

小学

实验小学

7320175

13969570306

15206500378

第二实验小学

7137399

18865269977

13734484885

国棉学校(小学)

7137236

15020676633

15020676633

实初附小

7137691

13376357196

13969587346

东鲁学校

0635-7137992

15615253632

13869597507

文化路小学

0635-7109364

13581187726

15095088949

甘泉路小学

0635-7381267

19906352078

15653498271

春笋学校

0635-7137999

18806357266

15906355760

莘城附小

0635-7137176

13780740305

13706357211

中心希望小学

0635-7137636

13562077243

15863520318

油田学校

13406396539

15965242332

18265554515

莘县特殊教育学校

0635-7228797

13806359540

15194101289

莘州办事处中心小学(联校)


13561227168

13963567216

燕塔办事处中心小学(联校)

7137902/ 7101679

15806989638

18865186628

莘亭办事处中心小学(联校)


13516357885

15166352158

河店镇中心小学(联校)


13969527238

15506521766

燕店镇中心小学(联校)


13562064616

18563502059

魏庄镇中心小学(联校)


13589479277

13396226122

大王寨镇中心小学(联校)

6017717

15095014955

18363537266

王奉镇中心小学(联校)

7334348

13563533315

15266858785

张鲁镇中心小学(联校)

7137519

15964397699

15006377304

俎店镇中心小学(联校)

0635-7641002

13676387759

13287511339

董杜庄镇中心小学(联校)


18663593090

13082786130

妹冢中心小学

(联校)


13869586086

18506357166

张寨镇中心小学(联校)


17860123916

18063580839

朝城镇中心小学(联校)

0635-7137602

15163501555

13581187707

徐庄中心小学

(联校)


15192178998

15725562725

十八里中心小学(联校)

0635--2161076

13375607196

13706358695

王庄镇中心小学(联校)

06357832129

13386357595

15063598382

柿子园镇中心小学(联校)


15095071268

18763512763

观城镇中心小学(联校)


13869586308

15863558706

大张家镇中心小学(联校)


17865859333

15563545752

古云镇中心小学(联校)

0635--6172015

18963557187

13963572755

樱桃园镇中心小学(联校)

0635-7101520

15966257957

18865275610

古城镇中心小学(联校)


18663005002

18063512560

翰林学校(小学)

7127323

15275834561

13869537025

明天小学

7362376

15864372100

15964367000

张鲁慧园

7691708

18365901001

18365901001

三立学校

15165805799

18863577845

19963510998

河店翔宇学校

0635-7523666

13696350729

17862509998

朝城利民学校

15969617976

18365937497

15998706106

朝城武阳学校

0635-6118888

15666953512

15865794432

大张爱存小学

13863557585

18265509336

18663538935

董杜庄柏庆学校

18763567800

18763567800

13396358676

妹冢希望学校


18863517966

15020651138

大王寨美田小学

15166550516

15166550516

18663530691


学段

学校

固定电话

政策咨询1

政策咨询2

初中

实验初中

7137691

15998706608

13969563607

国棉学校


15806977286

15806977286

莘州初级中学

7103006/7103004

15806357616

13589479788

13869557266

13562057878

东鲁初中

7137889

13706352478

13780702530

新城实验学校

13706357902

15963178392

13220958778

莘城镇初中

0635-7137176

15963184016

13706357211

莘亭镇初中

15966207950

13963597228

13562027658

河店镇初中


18365911688

13562038592

燕店镇初中

0635-7797223

15550577606 13562061872  

18763570819 15095028892

魏庄镇初中

13082788612

13616387932

13780747393

大王寨镇初中

0635-7137570/7137577

18865187079

18336967091

王奉镇初中

13569479850

13562097286

13863521860

张鲁镇初中


15864908568

15069529975

俎店镇初中


13646381241

13863515466

董杜庄镇初中

7103616

13165408912

13562048527

妹冢镇初中


15106831332

13869567855

张寨镇初中


13780717185

15275861106

朝城镇初中

18263517296

13563577278

13863548665

徐庄初中


15098445912

17663546168

十八里镇初中

06356017582

18463542326

13562082052

王庄集镇初中

13562097246

13963587912

13606357074

柿子园镇初中


13616359527

13561248440

观城镇初中

18963573908

13589479838

13563527707

大张家镇初中


15863540635

13061098930

古云镇初中

15166530677

13646357254

15166530677

樱桃园中心

7137616/7137628

13963507018

13656381262

樱桃园实验

06357100837

15964384488

15865781198

古城镇初中

06357137551

15863517299

13581187126

13963597286

古城舍利寺初中

15589499369

13562092579

13465761868

翰林学校

7127305

13561467068

13280452207

明天中学

7363971

13863566922

13646357982

甘泉初中

0635-7381267

13375618704

18366499200

春笋学校

0635-7137999

18806357266

15906355760

张鲁慧园

7691708

18365901001

18365901001

大王寨三立学校

15165805799

18863577845

19963510998

朝城武阳初中

0635-6118888

15553264917

15865794432

备注:各学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上午11:30 下午3:00–下午5点30

附件2

2023年随迁子女异地入学资格审核表

本人作为学生               的法定监护人,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居住、经商(务工)相关信息及证件材料真实有效,随时能接受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调查与核实,如因本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与现实不符或存在出具虚假材料,相关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追究本人责任,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                              

法定监护人联系方式:                              

法定监护人签名(按手印):

学生姓名

学籍号

现就读学校

拟申请就读学校





该学生属于       (购房或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经审核符合到拟就读学校入学条件。

毕业学校(中心小学)(公章)    生源地初中(公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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