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和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和规范,请您根据本告知书中的政策内容,确认您家孩子应该享受的资助政策,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主动向班主任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学生资助项目和标准
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高出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秋季开学后--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所在学校经学校评审、公示、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免学费手续。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学年 2000 元。分为三档,1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办理流程:每年秋季开学后--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合格后,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资助比例:在校生的 10%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资助对象:公办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额免除。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 2000 元。
办理流程:每年秋季开学后--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合格后,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资助比例:一、二年级在校生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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