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复印要求和流程: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建议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内容
申请复印下列资料:(请在□内打“√”)
注:具体复制内容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医保、保险),以上为我院建议复制内容,仅供参考。
二、病案复印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复印地点:医院门诊大楼三楼病案室 电话:18563561102
四、病案资料复印件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寄。
五、复印病历资料:一般情况请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病历归档再来办理,可在出院当日办理邮寄。
六、收费说明:0.5元一张
莘县柿子园镇卫生院病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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