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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统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6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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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统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1-16

2018年,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树立了统计部门良好形象,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抓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刘德生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科长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细化,并落实到了专人,强化了“一把手挂帅、任务有分工、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开展,切实收到了实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县统计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是突出统计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统计职责,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维护统计的权威。通过全县政务网、微信平台等,在第一时间向县领导提供最新的统计数据资料,并充分发挥统计网络方便、快捷的特点向社会公布经济分析和预测,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咨询,提供统计数据70多笔,为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根据县政务公开要求,我们结合《保密法》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把按照规定能够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及时公布。对按照《保密法》不能公开和还在保密期的数据和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规范了执法检查,保证统计工作有效开展。对社会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明确了执法任务、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莘县统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是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提案0件。

三、完善机制建设,务求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修订完善了统计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统计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等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使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以统计内网为平台通过与区县连通的统计内网,及时使政务公开信息能够上传下达,加强对区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反映区县政务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是建立了专人负责机制。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对收集、整理、发布、更新消息负总责,相关科室指派专人负责报送素材。

2018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统计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工作上,进一步拓展了政务公开内容,从实际出发,在满足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需要的同时,较好地完成了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知情权的需要,履行了政府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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