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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15: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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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2

    2023年莘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工作方针,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着力做好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条,包括基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创新、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多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在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上年增加1件;已答复2件。在所有已答复的申请件中,部分公开2件,占100%。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机制,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高新媒体发布能力及水平,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公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方便地获取到各类统计信息,有力地推了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查,发现错误及时修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提供股室对公开的要求还不够深入,导致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转效率;二是解读数据的形式不够丰富,对数据的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股室间的协调配合,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度,我局无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结合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和统计开放日等形式,积极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五经普”等热点,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5.有关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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