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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有效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做好县域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的文物保护工作创造政策环境与有利条件。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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