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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16-02-05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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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单位:莘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6-02-05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的思路,统筹设施网络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均等、城乡均等和人群均等。

1、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按照规模适当、经济适用的原则,坚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实体服务与数字服务相结合,健全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达到国家三级,行政村和社区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和文体小广场。在有线电视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逐步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力度,大力提高有线电视双向化率。

2、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实际,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城乡联动机制,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以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为中心,在城乡基层普遍设立分馆,同时采取流动服务制度,弥补阵地服务的不足,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重心下移,继续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为行政村和社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为城乡基层免费培训文艺骨干和扶持优秀民间艺术传承等活动,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

3、促进不同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推动贫困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县、镇财政扶持贫困村文化建设力度,到2017年,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建设文化大院(或文化活动室)的扶持任务。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群等特定人群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在设施建设、队伍培训、活动开展、项目打造等方面,把保障弱势群体公共文化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无障碍化服务。县广播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弱势群体提供专门文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建立健全涵盖保障标准、技术标准、评价标准的莘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1、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详见附件),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并抓好推进落实。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各镇也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坚持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用地指标、建设规模、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等建设标准。坚持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并重,建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大院以及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规范。

   3、建立健全评价标准体系。以科学发展总体考核为抓手,健全针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标准。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评估定级等工作为抓手,完善针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标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等文化科技载体,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打造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平台和评价平台。做好年中、年底两次第三方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1、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兼顾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益电影放映场所和体育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机构要广泛开展艺术培训、文化讲座等公益性文化艺术普及活动,培养社会大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鼓励和扶持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立足本地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丰富文化消费内容,吸引和拉升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排练厅、艺术表演团体等机构提供低价或免费公益性演出。加强对本地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促进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服务项目。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放宽公共文化服务的准入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通过减免税费、项目帮扶等激励优惠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以兴办实体、捐赠物品、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备等途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拓展政府购买范围,丰富政府购买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目录,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都从市场招标购买。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完善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使公共文化服务从文化系统“内循环”逐步转为面向社会的“大循环”。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在文化单位产权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财政投入不减的前提下,委托具有专业管理资质的机构来运作文化设施,实施专业化管理,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庄户剧团”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的建设,弥补国办文化的不足。

3、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进一步简化程序,积极培育公共文化非营利组织。促进民间文化艺术团体、文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发展繁荣。制定完善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明确功能定位,推动文化类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地方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

   4、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加强文化志愿者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利用好“公益文化四进(学校、军营、企业、社区)”、“文化下乡”等活动平台,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加强图书馆阅读体验区、数字体验区建设,大力推广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项目,全面展示公共图书馆服务与科技融合的最新产品,吸引广大读者体验参与,并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快推进文化馆、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实施“实体数字文化馆”项目,应用科技手段开展情景体验、远程辅导、互动教学,方便群众利用和享有文化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的地方特色示范项目,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将馆藏产品数字化,更加方便地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统筹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互联网站等各类数字资源,打造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在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互动电视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服务,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对群众的吸引力。

3、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综合性多终端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强化平台的技术支撑,实现互联网平台、手机移动终端、数字电视平台的互联互通,利用双向有线电视等网络,大力推广智慧社区(镇、村)建设,拓展群众享有文化、信息资源的渠道,实现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方便各类人群使用。探索采用智能移动设备加移动客户端APP的模式,建立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推进农家书屋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资源整合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进数字出版、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工程。

4、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支持剧场、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鲁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文化讲座、展览展示、艺术鉴赏等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综合性服务功能。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通过互动电视、网络等新媒体手段多样化呈现,大力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新空间。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通过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需求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项目等多种途径,将送文化、育文化、种文化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总量。

1、加强当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通过文艺评奖、政府购买产品进行服务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实施舞台精品创作工程、群众文艺创作工程,鼓励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支持和引导,推动群众文艺作品题材、内容、形式创新。深入挖掘优秀民间文化素材,大力支持民间艺术、农村题材的文艺作品生产。依托文物藏品研发推广博物馆文化产品,促进影视、图书产品生产。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要免费或优惠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2、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利用文物和历史建筑,通过开办富有特色的博物馆、陈列馆和非遗传习所等,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县乡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红色文化挖掘展示工程,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在普查的基础上,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

3、组织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活动的理念、内容和方式,鼓励广大群众自办文化、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提供艺术辅导、组织群众汇演、创优评先、典型推广等途径,积极推广文明健康、多姿多彩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建设书香莘县。鼓励基层挖掘和利用特色文化资源,依托传统节庆和现代节庆,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加强文化活动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创新公共文化活动载体,积极引进现代文艺形式,推动公共文化活动的现代化。在全县建立“文化走亲”、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形成“要文化”、“送文化”、“种文化”、“秀文化”相得益彰的群众文化活动新格局。

4、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动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按照“问需于民”的原则,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设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包”,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

    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明确协调组组成部门的责任、落实任务,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建设,重点抓好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整合工作。

2、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功能定位,加快政事、政企、政社分开。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理事会制度,鼓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2016年逐步推开。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审计制度和党组织建设制度等制度,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效能。

3、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向以法律、经济手段管理为主转变,由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减少政府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直接配置。构建多元管理机制,支持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层群众、媒体机构等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管理,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文化治理”新格局。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民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治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居民、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

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考评体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征询、评价和反馈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附件:


莘县“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项目

内容


标    准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

免费借阅

  1. 公共图书馆、县镇村三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机构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读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 建立三级(县——镇——村或社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藏书资源。

  3. 县图书馆免费开放,中心馆、总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镇(街道)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村(社区)分馆、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镇、村两级图书分馆应因地制宜,实行错时开放。

4.县级人均藏书量(含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藏书)1.8册以上;人均年新增购书经费不少于0.2元。

5.县图书馆每年组织流动服务不少于12次。各级政府每年指导举办1次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

6.城镇主要车站、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每天更新不少于2类。

广播影视

收听广播

7.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8.在划定的直播卫星服务区内,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免费提供不低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免费提供不低于15套广播节目

收看电视

9.在划定的直播卫星服务区内,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全县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基本建成,提供不少于16套无线数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基本服务项目

观赏电影

10.为农村群众每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数字电影,合理调整放映结构,国产新片(院线上映2年内)比例不少于1/3。

11.每学期为中小学生免费放映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为农民工每月放映1部影片。

文体活动

免费参加文体活动

12.县级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0次;

1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村(社区)有1-2个常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年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

14.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指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常态化发展。


文化鉴赏

公益演出

15.免费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计划。

公益展览

16.博物馆常年设有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4次。

17.图书馆、文化馆等每年分别举办免费展览展示不少于12次。

公众教育

公益培训

18.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50次,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20次。

公益讲座

19.县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讲座不少于30次。

公共教育活动

20.博物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讲座、辅导每年不少于6次。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1.建立完善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体系。县级在博物馆、文化馆或其他公共文化单位,镇、村(社区)在公共文化场所设立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沿革、风土人情、历史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展示。

基本服务项目

数字服务

提升功能

22.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县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23.县级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建有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

免费开放

文化设施

24.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1/3。

体育设施

25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免费提供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其他设施

26老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基地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特殊群体

服务

阅读活动

27公共图书馆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文体活动

28各级文化、体育场馆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

参观

29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全民免费参观。


件设施




文化

设施

30县级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以上。

31.公共博物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3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行政村(社区)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和文体小广场,面积分别不低于200平方米、50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基本功能包括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因地制宜配置图书、电子阅览、体育健身等,文体小广场有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等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

广电设施

33.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改造建设。县建设应急广播发布和管控平台,县级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

34.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应急广播工程建设费用及每年维护费用应纳入公共服务预算。

体育设施

35.县级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整合配置。

36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纳入年度公共服务预算,招标专业服务队伍负责设施维修,户外健身器材每周巡检一次。

流动设施

37.县级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公益展览、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

辅助设施

38.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人员经费


人员配备

39.县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工作人员。文化馆总馆向所辖镇(街道)分馆下派1名文化员,提高专业化水平,为总分馆运行提供人才支撑。

40.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配备有编制工作人员1-2名,规模较大的适当增加;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岗位不低于1个。

业务培训

41.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文化团队

42.各镇(街道)拥有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体团队不少于3支;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经常性活动的群众文体团队不少于1支,每支队伍每年开展活动12次以上。

文化志愿者

43.县、镇(街道)建立具有一定数量、经常开展活动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经费

保障

44.县级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依据《聊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45.县级政府安排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公共文化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绩效评价

评价

内容

46.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7.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价。

评价

方式

48.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开展绩效评估。

49.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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