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 1 | 县内文化经营单位 | 县内文化经营单位 | 文化市场 |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营业性娱乐、演出活动及相关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娱乐、演出等市场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活动;艺术水平考级市场执法工作;涉及娱乐演艺场所的版权执法工作;印刷、复制活动及相关业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全县印刷、复制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涉及印刷、复制行业的版权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本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执法业务;负责对出版物(含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网络出版活动及相关业务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软件、美术品、艺术品经营市场执法工作;出版、发行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广播电影电视(含视频点播)播出和传输机构、传输网络、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等互联网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的治理和执法活动; | 现场检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