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落实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清单详情
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
一级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二级事项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公开内容(要素)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公开主体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时限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