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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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二级事项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公开内容(要素) |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
公开主体 |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时限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
网站公开渠道 | 一键直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