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公布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8年,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工作和办事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信息公开的报送、信息提供等具体工作规范,自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的学习。根据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数据,推动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措施,提升工作实效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查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
http://www.sdsx.gov.cn/)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积极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业务动态等信息,为公众了解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拓宽社会各界咨询建议渠道,通过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12345市长热线等方式积极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建议答复满意率为100%。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需要办理的提案建议。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8年,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运行状况较好,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机关干部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行公开,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八、其他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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