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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时间:2026-03-05 08: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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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单位:莘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3-05

一、 办理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二、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零售点及安全周围条件说明;(原1份,纸质)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4.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5.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方案(1份,纸质);

6.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原件1份,纸质)。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签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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