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二、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零售点及安全周围条件说明;(原件1份,纸质)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4.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5.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方案(1份,纸质);
6.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原件1份,纸质)。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签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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