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莘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6.1.29)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违法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聊城双能采暖工程有限公司 | (鲁聊莘)应急立〔2026〕2号 | 聊城双能采暖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苏彦超、岳喜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苏彦超、岳喜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99号第B档次,责令限期改正,处3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 5万元 | 1.29 | 莘想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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