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汇总2018年度莘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莘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持有疑问,可与莘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莘县莘州街道武阳街中段新财政局3楼3007室,电话:7327110,电子邮箱:sxajjbgs@lc.shandong.cn)。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强重点监管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权益,提高监管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全信息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无虚假信息,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安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情况
安监局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9条。同时,通过单位公开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申请公开信息和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两类信息申请。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兼职情况,也就是身负单位日常事务的同时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压力较大。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制度的学习、掌握不够,在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的应对实际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3.各业务科室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不够成熟。
(二)需要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改进安监局工作机制和方法,认真探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有问题及时整改。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提案0件。同时,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组配中公开。
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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