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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时间:2025-04-10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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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单位:莘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4-10

一、执法事项

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

二、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812月修改)

三、处罚范围

1.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2.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3.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

四、承办机构

莘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股

五、审批机构

莘县医疗保障局

六、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2个月内结案,3个月内对调查属实的形成处罚决定书。

八、监督电话

地址:聊城市莘县政府街12

联系方式:0635-7020700

九、救济渠道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后5日内,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51--9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101--430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十一、办公地址

莘县医疗保障局(莘县政府街12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十二、办公电话

0635—7020700

附: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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