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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7: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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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莘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41条。其中,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5条,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行政执法、医保政策宣传等信息;莘县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6条。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医保相关政策、回应群众关切,通过视频、动画、图片等方式解读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让群众更多更好更快的了解医保政策、明白医保服务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要求办结。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医保局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规范信息归类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2023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莘县医保”两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县医保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调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并实行科室和分管领导逐级签字制度,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和实效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特别是政策解读针对性、方式多样性、公开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导致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创新举措。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莘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点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努力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尽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莘县医疗保障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件,其中政协提案2件,解决采纳2件、占比100%;未收到人大建议。截至目前,承办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创新力度,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开放度,2023年9月22日,县医保局开展了以“医保政策进万家”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市民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20余人参加活动。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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