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自建房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县住建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接、主动作为,联合多个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了一次全面而深入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综合整治检查活动。
县住建局作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牵头主管部门,主动对接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抽调技术专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走村串户详细了解各镇(街)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对初判存有安全隐患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进行了细致排查,重点检查了系统销号过程是否严格,销号后的房屋结构是否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消除等问题。同时,检查组还关注了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少批多占”建设等违法违规现象,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问题。对于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检查组也逐一进行了核实查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联合检查组当场向场所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要求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据统计,自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各类经营性自建房16452栋,经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15栋,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为B级的房屋102栋,鉴定为C、D级的房屋13栋,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整治销号,圆满完成了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定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全县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住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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