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聊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的通知》(聊保办字〔2023〕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各市直部门联审确认,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3个项目、96套(间)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要求,具备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条件,并按规定纳入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范围。
现将已发放认定书的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2023年度第一批)
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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