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默认 大 超大
|
打印
按照省、市《关于报送2024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做好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镇(街)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参照《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协同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确定35户符合要求的农户,列入2024年度危房改造计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