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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字解读《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莘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3-09-08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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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专家文字解读《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莘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布单位: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9-08

专家姓名:纵兆光

专家简介:江苏省建筑行业优秀总工程师、江苏省土木学会总工委成员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记忆,是城市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城市的文化积淀。申报历史建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或者某一行业发展史上有代表性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二是反映一定时期典型的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价值;三是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或者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者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朝城镇供销社会议室旧址、朝城百货公司旧址等14个历史建筑均满足以上条件。保留了历史记忆,彰显了莘县地域特色。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不仅是对朝城镇历史沉淀的认可,同时也对保护莘县优秀历史建筑,加强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

确定为历史建筑只是这项工作的起点,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市接下来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坚决做到:一是禁止在建筑上刻划、涂污;二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影响建筑安全;三是禁止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四是禁止擅自拆改传统风貌建筑内部或者外部结构,破坏传统风貌建筑原造型和风貌;五是禁止设置破坏或者影响建筑风貌的广告、标牌、招贴;六是禁止其他损坏建筑或者违反保护图则的行为。

县住建局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监督和检查。下一步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持续开展莘县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和保护工作。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常鹏

联系电话:0635-732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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