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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业主自查、村居主办、镇街主责、县级主导”四级联动的排查方式,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全面摸清城乡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栋一表”填报信息采集表,逐一归集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平台,按照“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形成自建房基础档案并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依法依规采取撤人、停用、封存等管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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