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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09: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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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通过“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目前已注销)平台发布信息82条;一是深化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认真梳理我局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公示机制,通过局网站等平台专题专栏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二是强化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与公开承诺事项等重大工作,做好执行公开并及时在局网站发布。三是主动公开提案建议办理、财政信息以及政府开放日、政务培训和动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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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较去年增长8件,全部为公民个人名义申请,其中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7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安全应急预案、竣工验收交房等方面的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根据县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了《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订了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安排;二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每次发布内容需填写《上传信息审批表》,由领导人签字审核后进行公开。局信息股全面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到股室(中心)、责任导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合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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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县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按时进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功能的可用性,同时对于民生关心关切,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公众对我单位政府信息的了解。二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明晰职责,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把公开信息的审核,进一步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人民、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公开透明。局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开会研究,要求各股室(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局党组明确信息股为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处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培训,全方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及时改进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切实提高我单位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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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用好政策解读板块,多角度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尽量多采取图片、语音播报等通俗易懂的方式;二是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各股室(中心)配强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工作任务能力。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大行政决策及涉及大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全部通过意见征集模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聚焦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自建房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4)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解决采纳(4)件、占比(36.4)%,计划解决(6)件、占比(54.5)%,留作参考(1)件、占比(9.1)%;政协提案(13)件,解决采纳(9)件、占比(69.2)%,计划解决(1)件、占比(7.7)%,留作参考(3)件、占比(23.1)%。截至目前,承办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100%。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及年度办理总结已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利用志愿者活动,在公共场所将实际的工作业务进行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公开力度。联合莘县融媒,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利用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的方式,将住建系统政策最大限度宣传给群众。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sx.gov.cn/)查询。


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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