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新建卫11储气库1号从式井场和3号从式井场项目临时用地(莘行审规划〔2021〕06号、聊资规临〔2023〕62号),位于莘县古云镇黄庄村、西池村,面积2.9578公顷;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莘县工程分公司山东聊城莘县肖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莘自然资规发〔2024〕12号),位于莘县董杜庄镇肖郭庄村,面积0.1089公顷;其中,天然气产销厂储气库从式井场项目临时用地部分复垦(剩余部分正在办理用地手续),肖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已复垦,用地企业向我局提出了复垦验收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莘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古云镇政府、董杜庄镇政府以及部分村民代表采取现场踏勘、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等形式进行了总体验收,拟通过2宗临时用地(储气库从式井场项目已复垦部分)复垦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以上2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635-7322422
附 件:位置示意图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新建卫11储气库1号从式井场和3号从式井场项目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聊城华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莘县工程分公司山东聊城莘县肖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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