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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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情
领域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回应关切
公开内容(要素)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公开主体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时限 及时回应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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