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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莘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17: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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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莘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6-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莘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4日


莘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及《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聊城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8-2025)》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23年度全县年降水量为625.5mm,与2022年(755.4mm)比较减少129.9mm,但较常年同期偏多,未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保持平稳,未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省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依靠技术支撑、制度建设和智慧服务,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地质灾害以“隐患点”防灾为主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防灾转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三、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形式研判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汛期降雨较常年总体偏多,气候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我县存在产生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可能性。

(二)地质灾害隐患空间分布预测

我县地面沉降隐患主要分布在魏庄镇、大王寨镇、王奉镇周边区域。地面沉降因其不均匀和不可逆性,会给城市建筑、道路、桥梁、供排水系统和输气管线等工程造成潜在威胁。

(三)地质灾害隐患时间分布预测

地面沉降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塌陷具有偶然性,发生时间不可预测。在3月份至6月份期间,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幅较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以及近年来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等资料,确定今年的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是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主要危害特征:主要对地表,特别是城市建筑、道路桥梁、供排水系统及防洪系统构成较大威胁。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因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地下水过量开采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联动协作

1.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照财政事项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县财政局牵头)

3.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分别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大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5.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6.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牵头)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2.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3.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防治工作。对确需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开展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措施,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4.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既能“叫醒”也有“回应”,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5.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响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6.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白天:0635-7322422  0635-7312946

夜间:0635-73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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