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莘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通知》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按照《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鲁绿化办[2021]7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近日,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莘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通知》公布了全县共认定三级保护古树54株、三级保护古树群1处,明确了古树编号、树种名、保护等级、具体生长位置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各方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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