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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4: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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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等六项内容。本报告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023年,我局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按照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在“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98条。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并划分责任股室。涉及工作动态、空间规划、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公示等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网站、邮寄等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专人负责做好常规性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管理,定期对政务网站系统进行检查,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泄秘情况。充分利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发布和维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定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接受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监督,及时改进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社会各界评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6.464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2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1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1

0

4

(七)总计

32

0

0

0

2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2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仍然不足,政策解读内容不够详实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热点等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公开服务三是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四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信息规范化,提升服务效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收费情况。2023年度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2023年9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了“便民服务‘心’体验”和“政策进社区,服务零距离”一系列政府开放月活动。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同时,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组配中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6.其他事项。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sx.gov.cn/)及微信公众号平台“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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