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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中心医院纠纷处理

时间:2025-05-23 14: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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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中心医院纠纷处理
发布单位:莘县中心医院
发布日期: 2025-05-23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莘县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地址、电话:

莘县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位于莘县中心医院门诊楼六楼,0635-7717508。

人民调解地址、电话:

聊城市阳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位于聊城市东昌东路,市人民政府东邻(鲁西商厦西邻)国际商务港14楼,0635-8681939。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网址:

https://sd12368.gov.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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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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