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莘县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地址、电话:
莘县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位于莘县中心医院门诊楼六楼,0635-7717508。
人民调解地址、电话:
聊城市阳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位于聊城市东昌东路,市人民政府东邻(鲁西商厦西邻)国际商务港14楼,0635-86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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