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道

莘县柿子园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12:01:24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137152200433143XH/2024-45233947
名称: 莘县柿子园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柿子园镇
发布日期: 2024-01-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莘县柿子园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特编制2023年度柿子园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柿子园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5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条,通过公众媒体发布新闻、刊登宣传稿件35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柿子园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柿子园镇根据《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召开乡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建设,依法公开的文件和动态进行及时公开,根据内容明确公开属性,推进信息管理向纵深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柿子园镇紧跟信息公开的时代要求,精准对标群众需求。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全面建设,着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政策内容和公开镇域工作活动,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办事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柿子园镇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一是党政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公开形式不够广泛。下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发布要求,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根据更新时限要求规范发布。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确保2023年发布文章格式规范,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为确保实效,镇分管负责人将定期对各站所涉及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三是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镇承办人大建议5条,未承办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9月份开展了“政务公开月”活动,在镇域悬挂条幅,宣传政务公开,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进行政策解读宣传政务公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sx.gov.cn/)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