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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俎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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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2004333021H/2020-13265601
名称: 莘县俎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俎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21

2019年,俎店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问题

1.极少数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协调配合上力度不够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3.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络形式发布,在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公布了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1条,政府会议1条,发展规划1条,业务动态26条,政务公开基础建设5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网站:在莘县县政府网站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平台:开设俎店镇官方微信公众号“俎店镇工作服务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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