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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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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张鲁回族镇
发布日期: 2025-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张鲁回族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惠民、利民、便民、为民”理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工作责任链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有力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莘县张鲁回族镇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莘县融媒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5条。其中,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9条、莘县融媒平台发布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莘县张鲁回族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莘县张鲁回族镇严格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定期安排专人开展信息梳理工作,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涉密、隐私方面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张鲁回族镇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修订《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核实网站、地址、公开电话、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信息,及时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信息公开的目录结构,按时更新栏目信息。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创新打造了张鲁回族镇视频号,有效推进了政务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

(五)监督保障

张鲁回族镇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镇机关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镇党政办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脱节,及时补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张鲁回族镇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政策的精准解读水平尚需提升,政务公开基层工作力量仍较为薄弱;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还需加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企业和群众需求仍未实现精准匹配;三是政务公开特色亮点工作总结推广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创新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张鲁回族镇政府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树立科学公开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合理地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公开内容要覆盖监管权力运行全流程、服务全过程,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与范围,在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将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办事程序、服务内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跟进,实时更新,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动做好解读释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微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解读,传递权威信息。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3〕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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