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中心
   

 

莘 县 政 府 采 购
工 作 概 况

  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从1999年10月开始起步,尤其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正在全面推开,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加强了财政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全县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 政府采购范围,规模逐年扩大
  我县政府采购范围由初期单一的货物采购,2003年超扩大到工程、服务采购。涉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工程监理及公务用车保险等项目。截止今年上半年(2002-1,2005-6)我县累计采购金额3600万元,节约资金720万元,综合节支率20%。
  二、 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业务规范运作,有序发展,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先后制定了《莘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莘县政府采购工作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初步建立了一个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使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每次采购活动坚持做到信息、程序、结果三公开。
  为了从制度上适应《政府采购法》,2003年先后制定了《莘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莘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莘县政府采购投诉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管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相互协调机制。
  三、 政府采购得到加强
  全县各级财政管理单位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的领导。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对拒绝实行政府采购的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拨付财政经费。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理处罚。逐步建立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合同管理和供应商库等,分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力度。
  四、 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长效机制
  莘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有中国财经报、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聊城政务网(www.liaocheng.gov.cn),免费向社会发布莘县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使供应商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并有效的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