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广播电视局职责范围
莘县广播电视局既是县级广播电视事业的主管机关,又是新闻宣传机构。与莘县电视台、莘县人民广播电台,实行局台合一体制。
具体职能:搞好新闻报道,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政令及时传送到千家万户,为经济建设提供信息服务,以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丰富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按照国家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法规,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搞好广播电视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优质播出,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全面发展。
向社会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端正行业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要求,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是坚持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新闻单位的职能作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送到千家万户;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转变工作作风,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适应不同层次群众的要求,认真做好节目内容的安排和栏目的设置,不断提高节目质量,保证安全、优质播出;
三是坚持文明高效,保证有线电视用户信号完整性,在特殊的情况下,一般保证24小时内修复,较大的事故在48小时内修复,设立报修电话:7320330。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标准,努力作好有线电视的收费、安装、调试、信号传输等各方面的服务;
四是坚持经常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及时改正,树立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文明服务,廉洁高效的广播电视行业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