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莘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莘政发〔202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莘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承办单位要妥善保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莘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莘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莘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 县卫生健康局 |
2 | 莘县“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3 | 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 县交通运输局 |
4 | 莘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关于推进镇村小学午餐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6 | 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7 | 莘县新基建(5G基站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8 | 莘县质量发展及专利奖励和扶持办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9 | 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10 | 莘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11 | 关于加快莘县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县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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