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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

时间:2024-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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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4-45482163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07
发文日期: 2024-11-07
文号:莘政发〔2024〕61号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

通  知

莘政发〔2024〕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要求,我县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现将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通知》(莘政发〔2020〕14号)同时废止。

 

附件: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基准日

2023年1月1日

二、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一)城区评价范围

东至东环路—徒骇河—创新路—武阳街—东升路,南至南平街,西至本斋路—俎店渠—西华路—政府街—本斋路—武阳街—徒骇河,北至耕莘街—新华路—北外环—甘泉路—北安街—俎店渠—耕莘街,评价区总面积55.35平方公里。

(二)各建制镇评价范围

各建制镇驻地的评价范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新划定的三区三线范围确定,主要涵盖各建制镇驻地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连片的建设用地区域,各建制镇评价区面积如表1。

表1  莘县各建制镇评价区面积表

建制镇

名称

古云镇

樱桃园镇

朝城镇

古城镇

张鲁镇

张寨镇

燕店镇

评价区面积(hm2)

22.41

3.65

7.41

1.95

2.09

1.73

2.00

建制镇

名称

十八里铺镇

大张家镇

观城镇

妹冢镇

董杜庄镇

王奉镇

河店镇

评价区面积(hm2)

1.14

1.59

2.31

0.99

0.80

1.20

0.71

建制镇

名称

大王寨镇

魏庄镇

徐庄镇

王庄集镇

俎店镇

柿子园镇


调整后评价区面积(hm2)

2.58

0.74

0.74

1.65

0.90

0.90


三、土地级别成果

(一)城区

1.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划分情况

一级地:东到甘泉路,南到滨河北路,西到新华路—文化路—工农路,北到大安街—新华路—伊园街,一级地面积为5.17平方公里。

二级地:一级地边界以外,东到槐堂路,南到武阳街—甘泉路—文明路—莘亭街—武阳街,西到阳平路,北到俎店南街,二级地面积为11.76平方公里。

三级地:二级地边界以外,东到望岳路,南到向阳街,西到本斋路,北到鸿图街,三级地总面积为11.61平方公里。

四级地为三级地边界外定级范围内的剩余部分,四级地面积为26.81平方公里。

2.城镇住宅用地级别划分情况

一级地东到甘泉学校—莘县一中—振兴街—槐堂路,南到武阳街—甘泉路—文明路—莘亭路—武阳街—新华路—滨河北路,西到工农路—文化路—健康街—大安街—工农路,北到伊园街,一级地面积为10.73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一级地范围外,东到槐堂路—滨河南路—任圣东路—望岳路—文明路—槐堂路,南到向阳街,西到新华路—文明路—滨河南街—武阳街—阳平路—翰林街—二号路—伊园街—阳平路,北到俎店南街。二级地面积为10.77平方公里。

三级地位于二级地范围以外,望岳路—滨河北路—东升路,南到南平街,西到工农路—向阳街—滨河南街—武阳街—本斋路,北到鸿图街,三级地面积为13.74平方公里。

四级地为三级地范围外定级范围内的剩余部分,四级地面积为20.11平方公里。

3.工业用地级别划分情况

工业限制区:东至甘泉路,南至武阳街—莘亭路—滨河北路,西至工农路—文化街—阳平路—振兴路—工农路,北至伊园街,面积为8.26平方公里。

一级地:工业限制区外,东至东升路,南至俎店南街,西至莘亭路,北至耕莘街,一级地面积为4.81平方公里。

二级地:一级地边界以外,东到东一路—滨河北路—任圣东路,南到向阳街,西到本斋路,北到耕莘街—新华路—北安街,二级地面积为24.89平方公里。

三级地:二级地边界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剩余部分,四级地面积为17.39平方公里。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划分情况

一级地东至甘泉路,南至武阳街—莘亭路—滨河北路,西至工农路,北至伊园街,一级地面积为7.15平方公里。

二级地位于一级地范围外,东至槐堂路,南至文明路,西至阳平路,北至规划俎店南街,二级地面积为10.51平方公里。

三级地位于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东升路,南至向阳街—通运路—南平街—工农路—向阳街,西至本斋路,北至鸿图街,三级地面积为15.08平方公里。

四级地为三级地范围外定级范围内的剩余部分,四级地面积为22.61平方公里。

(二)建制镇

建制镇采用综合定级的方法确定的土地级别,各建制镇均划分为两个土地级别,各建制镇一级地基本分布于建成区和繁华程度较高,配套成熟的区域,社区和配套沿街商业较为发达,各类公服设施集聚程度高,外围二级地以工业项目集中区为主,各建制镇土地级别面积如表2。

表2  莘县各建制镇土地级别面积表

评价区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面积

(公顷)

面积比例(%)

张鲁镇

一级

35

16.2

二级

182

83.8

朝城镇

一级

223

30.3

二级

514

69.7

观城镇

一级

30

11.9

二级

223

88.1

古城镇

一级

68

34.8

二级

127

65.2

大张家镇

一级

25

14.9

二级

145

85.1

古云镇

一级

305

13.6

二级

1937

86.4

十八里铺镇

一级

31

27.6

二级

83

72.4

燕店镇

一级

72

39.1

二级

127

60.9

董杜庄镇

一级

20

24.8

二级

60

75.2

王奉镇

一级

17

14.1

二级

103

85.9

樱桃园镇

一级

102

22.2

二级

263

77.8

河店镇

一级

16

17.7

二级

75

82.3

妹冢镇

一级

24

24.1

二级

75

75.9

魏庄镇

一级

19

17.8

二级

89

82.2

张寨镇

一级

57

24.6

二级

174

75.4

大王寨镇

一级

24

6.4

二级

347

93.6

徐庄镇

一级

10

9.1

二级

102

90.9

王庄集镇

一级

31

19.0

二级

133

81.0

柿子园镇

一级

21

19.8

二级

84

80.2

俎店镇

一级

20

15.5

二级

107

84.5

四、基准地价更新结果

(一)城区

1.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用途划分以下四类: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开发程度: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二级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七通一平”(包括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供暖,场地内土地平整);三、四级地“五通一平”(包括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场地内土地平整)。

工业用地:限制区为“七通一平”(包括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气、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一、二、三级地“五通一平”(包括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3)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标准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工业用地1.0。

(5)权利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2.基准地价表

见表3莘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表3  莘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商业服务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一级

2475

165.0

2400

160.0

330

22.0

1350

90.0

二级

2130

142.0

2100

140.0

285

19.0

1200

80.0

三级

1350

90.0

1275

85.0

255

17.0

750

50.0

四级

900

60.0

870

58.0



510

34.0

莘县城区工业限制区基准地价450元/m2(30万元/亩)。

(二)建制镇

1.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用途划分以下四类: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开发程度:一、二级地土地开发程度均设定为“四通一平”(包括通路、供电、供水、通讯及场地内土地平整)。

(3)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标准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为1.2、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均为1.0。

(5)权利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2.基准地价表

见表4莘县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表4  莘县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等别

评价区

商业服务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一级地

二级地

一级地

二级地

一级地

二级地

一级地

二级地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元/m2

万元/亩

一等

古云镇、樱桃园镇

570

38.0

510

34.0

540

36.0

480

32.0

270

18.0

240

16.0

378

25.2

336

22.4

朝城镇、古城镇、张鲁镇

540

36.0

480

32.0

525

35.0

450

30.0

255

17.0

225

15.0

368

24.5

315

21.0

二等

张寨镇、燕店镇、十八里铺镇、大张家镇、观城镇、妹冢镇

510

34.0

450

30.0

480

32.0

420

28.0

240

16.0

210

14.0

336

22.4

294

19.6

三等

董杜庄镇、王奉镇、河店镇、大王寨镇、魏庄镇、徐庄镇、王庄集镇、俎店镇、柿子园镇

480

32.0

420

28.0

450

30.0

390

26.0

225

15.0

195

13.0

315

21.0

273

18.2

张寨开发区工业用地210元/m2(14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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