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莘政发〔202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及时将决策草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目录中确定的完成时限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策起草、送审、上会审议、制发等工作,保障决策落地执行。
附件: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莘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莘县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县住房城 乡建设局 | 2025.7 |
2 | 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2025.12 |
3 | 莘县老城区控制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2025.12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