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莘政办发〔2025〕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经研究确定,将曹元进士墓、朝城老银行旧址、朝城影剧院旧址、马氏祖茔等4处具有重要保护利用价值的古墓葬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县文物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文化强县作出贡献。
附件:莘县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名称 | 类别 | 年代 | 位置 | 申请单位 | 保护范围 |
曹元进士墓 | 古墓葬 | 明代 | 燕塔街道 曹楼村 | 燕塔街道 办事处 | 以围栏为界,以里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
朝城老银行旧址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民国 | 朝城镇 新街村 | 朝城镇政府 | 以院墙为界,以里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
朝城影剧院旧址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建国后 | 朝城镇 新街村 | 朝城镇政府 | 以院墙为界,以里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
马氏祖茔 | 古墓葬 | 明代 | 樱桃园镇 樱东村 | 樱桃园镇政府 | 以院墙为界,以里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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