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莘县2020年财政决算和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0日在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莘县财政局局长 庞同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莘县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年度目标取得显著成效,财政决算情况良好。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2197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181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97万元,税收返还收入 120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50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7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3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000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2197万元,其中:县级支出5416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75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3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44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993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958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6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4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19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6993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800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7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0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73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17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73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92.97%,同比增加7.6%。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0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3.8%,同比增加10.33%。年末滚存结余9510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已实行市级统筹,2020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数据。
(五)经批准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722200万元,当年共发行政府债券2556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0100万元,用于我县一般债券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1200万元,用于莘县2020年禁燃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新增专项债券234300万元,用于我县16个公益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水利项目3个,共650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2个,共14000万元;卫生健康项目3个,共16000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3个,共62000万元;供热项目3个,共47300万元;供气项目1个,共20000万元;旅游项目1个,共10000万元。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74756万元,没有突破批准的债务限额。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县审计局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了相应调整。
(六)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1.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恢复平稳运行。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实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免缓”相关税费政策要求,加大力度对冲疫情冲击。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总额2.19亿元,减少县级收入1.27亿元,有效支持了企业复工达产、稳定了全县经济发展形势。二是经省财政厅核定和县人大批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3.43亿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各类直达资金10.28亿元,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带动作用,支持补齐发展短板、稳定经济运行的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深入实施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整合等重点措施,增强资金统筹能力,支持全县重大发展战略。两河拆违、化工园区敏感点搬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收尾、新城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
2.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持续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资金保障能力。整合设立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完成均衡创建建设任务。拨付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建设资金3.7亿元,确保84处义务教育学校如期交付使用;投入教育公用经费1.33亿元,支持疫情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资金需求;统筹各项学生资助类资金2328万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巩固;积极落实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增加支出1855万元,用于发放班主任津贴、教师绩效工资以及教师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统筹各级卫生健康资金2677.62万元,确保全县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资金全面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政策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资金全年累计支出1.4亿元。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亿元;城镇基本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展顺利;社会福利救助类资金支出规模达到1.3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到位。四是有效保障军人事务管理资金和军人权益,全年拨付军人事务管理资金1.6亿元。五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六稳”“六保”首要工作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资金、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补贴、人才发展基金等专项经费拨付95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达到290万元。
3.整合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全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有序实施。一是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始终把支持全县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放在首要位置。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403万元,确保脱贫攻坚资金投入的增长比率远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比率的同时,从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中统筹16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领域。全年累计整合投入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资金1.3亿元。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与乡村振兴战略资金需求精准对接。全年累计整合涉农资金5.55亿元,总规模较上年增长12%,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宜居宜业、农民生活富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深入推进财政重点改革,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推动县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县与镇街财政关系初步建立。《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县镇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莘政发〔2020〕4号)标志着新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正式实施。县财政严格按照镇(街)税收情况,按月拨付保障性指标,按时核算发展性、奖励性指标资金。各镇(街)工资发放、民生保障、机关运转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推进。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莘发〔2020〕15号)、县财政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莘财字〔2020〕10号)等重要文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工作框架基本形成。三是切实履行“三保”政治责任,坚决守牢“三保”底线。2020年,全县严格执行“三保”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财政支出把“三保”摆在优先位置、国库库款优先向“三保”倾斜、优先处置“三保”风险等“三保”重点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深入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企布局优化重组。通过物理分割、划转整合、新设注册,各集团均已明确主责主业,实现了稳健经营,在全县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出台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施意见、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扎实扎牢县属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从2020年财政决算和审计检查情况来看,我县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管理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问题需要高度关注,稳步化解。我们将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挖掘发展潜力,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全县财政运行更可持续。
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同比增收15217万元,增长26.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5025万元,同比增收13253万元,增幅为31.7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09%;非税收入完成18255万元,同比增收1964万元,增幅为12.06%。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同比增加支出9904万元,增长3.65%。其中,八项支出完成23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9%,同比增加支出19648万元,增幅为8.98%;民生支出完成191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06%,同比减少支出566万元,增幅为-0.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898万元,同比增收96777万元,同比增长57.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57200万元,同比增收96546万元,增幅为60.1%。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3969万元,同比增支39189万元,增长19.1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74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14338万元,增幅为7.1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8490万元,完成预算的91.0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631万元,完成预算的50.55%。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265万元,支出257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224万元,支出16851万元。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扎实落实“项目突破年”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坚持稳中求进,预算执行与全县经济运行保持一致,总体形势企稳向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受全县经济运行企稳向好、重大项目引领带动等因素有力支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契税分别增长29.17%、113.37%、83.82%、29.21%,重点税种收入对税收收入的拉动作用充分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5.72亿元,增幅为60.1%,完成全年预算的88.22%。
二是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显著。争取上级支持资金总额达到39.7亿元;其中,直达资金下达金额15.9亿元已全部分配到48个重点项目中,分配率达到100%,实现支出9.58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0.2%。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1亿元,为全县12个重点项目突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三是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质增效。至6月底,累计整合涉农资金4.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84亿元,增幅23%,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凝聚了强大资金合力。二是粮食安全财政支持体系稳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资金动能不断增强。整合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资金8578万元;争取上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70万元,支持粮食生产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稳步提升;争取省级政策性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1800万元、市级政策性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111.6万元。
四是民生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教育强县建设。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公共财政对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水平。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513.25万元;学生资助类资金支出1396.17万元;提高教师待遇增加支出1013万元;统筹整合各级教育发展资金6117万元,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以及学前教育发展。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稳,特殊群体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673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7019.95万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孤儿、计生奖特扶等各类特殊群体补助支出10279.29万元;军人优抚、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军转干部等涉军资金支出7798.24万元。三是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资金有效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拨付专项资金941万元,全力支持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支出818.03万元,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500万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四是稳定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安全资金需求。预算安排县本级生态环保资金规模15000万元,支持生态环境局项目建设3100万元、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及运行补助资金11900万元;争取上级冬季清洁取暖及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专项资金4158万元。拨付应急预案编制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投入资金194.9万元、应急安全经费637.1万元,推动应急安全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体测试,高标准完成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一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7月底前完成一体化系统电子支付测试,为2022年顺利完成新旧支付系统切换畅通路径,确保2022年系统正式启用后正常使用,资金顺利支付。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确保各预算单位能够熟练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项目储备、基础信息维护、预算项目编制等预算编制环节重点工作。三是认真分析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性支撑作用,提前谋划最优解决方案,确保“三保”预算编制不留硬缺口、部门预算编足编实。四是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执行的硬约束。
(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一是在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深化绩效评结果应用,为2022年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二是推进“城市管理维护”全成本绩效管理和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下步扩大全成本绩效管理和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评价范围积累试点经验。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从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年初计算数据,加大偿债资金统筹力度,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平稳正常,守牢政府债务管理风险底线。同时以专项债券为抓手,密切关注省财政厅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动态,盯紧、盯住债券额度分配节点,全力做好资金争取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财力保障。
(四)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支持乡村振兴进程中的绩效研究,探索集成政策、集聚资源、集中资金保障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落实落地的科学路径。二是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全面完成2021年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6%的预定任务。
(五)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一是按照《莘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国企改革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明确国资部门和国有企业“两张任务清单”,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进度落实落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进展。二是建立健全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充分利用会商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加强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国有企业运行规范化水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县人大五次会议和本次会议决议,持续增强大局观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以优异的财政工作成绩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的光荣!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预算超收等渠道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2020年之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八个险种。2020年,生育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6.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上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7.地方政府债务:政府性债务包含三大部分: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下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
8.地方政府债券:是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具有还款期限长、利率低等优点,可有力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9.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国债。
10.特殊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特殊转移支付项目,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以及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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