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综合评价结果。我县是如何开展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综合评价的?评价指标是什么?企业是怎么分类归档的?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忠信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读。
一、我县2021年度“亩产效益” 综合评价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2〕56号)、《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聊工信发〔2022〕31号)和《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莘政发〔2020〕19号)要求,4月29日,我县工信局率先召开全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启动会议,按下“亩产效益”评价工作启动键。通过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我们成立了工信、发改、统计、税务、自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确保了数据采集效率和质量。同时,对于占地面积不详的企业,果断采取措施,实行“一线工作法”,形成4个工作小组,分镇街逐户现场核实测量企业用地面积,有效保证数据准确。经过涉企数据经企业自主上报、省市反馈、部门核实等多方数据比对,并通过省统一亩产效益评价平台,对全县143户规模以上和161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产效益情况进行了分类和综合评价。
经过参评企业在评价系统上确认反馈,规模以上参评企业143家,评出一档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28家、二档B类企业(支持发展类)79家、三档C类企业(提升发展类)29家、四档D类企业(限制发展类)7家;规模以下参评企业161家,评出一档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8家、二档B类企业(支持发展类)73家、三档C类企业(提升发展类)56家、四档D类企业(限制发展类)24家。
二、评价范围及指标
1.评价范围:全县范围内除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热力等带有公益性质企业以外,所有占用土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用土地了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2.评价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5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为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辅以加分、扣分和暂缓评价项。
三、企业分类归档
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2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高低顺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
产业 《<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A类占比20%、B类占比55%、C类占比20%、口类占比5%进行排序分类。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A 类占比5%、B类占比 45%、C类占比35%、口类占比15%进行排序分类。
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专家姓名:吴忠信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单 位: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635-73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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